一. 指印、足印痕迹鉴定
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均可委托
1. 身份材料
(1)个人身份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:委托人身份证、被鉴定人身份证、证明委托人与被鉴定人关系证件、代理文书等。
(2)企事业单位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:营业执照复制件(盖公章)、授权书(盖公章)、被授权人身份信息(盖公章)。
2. 鉴定材料
(1)与所述案情及鉴定委托相关的所有材料,包括被鉴定手足印需鉴定文件的原件或复制件,以及需鉴定文件的来源文件等。
(2)供比对的文件材料原件。
(3)被鉴定人现场捺印的十指指印样本或足印样本。
二. 交通事故痕迹类鉴定
原则上只接受单位委托,需携带及提交的材料:
1. 身份材料
包括但不限于:营业执照复制件(盖公章)、授权书(盖公章)、被授权人身份信息(盖公章)。
2. 鉴定材料
(1)单位委托书;
(2)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所有材料,包括物证原件及电子档案复制件。